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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中小学德育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发布时间:2022-06-20

教基司函〔202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德育工作水平,经研究,我司决定举办2022年全国中小学德育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本次培训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按照“示范引领、能力为重、分类施训”的原则,结合德育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需求,加强政策分析解读,突出德育工作要求,强化德育队伍建设,交流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努力提高参训教师的育人能力,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培训时间

2022年6月28日至10月15日。其中,6月28日至7月11日为报名阶段;7月12日至9月30日为学习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总结阶段。

三、培训对象

1.德育骨干示范培训:培训中小学德育骨干,包括各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10000人。

2.班主任示范培训:培训中小学骨干班主任,10000人。

3.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示范培训: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10000人。

具体名额分配见《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培训安排

学员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网络党校学习平台(网址:www.zxxdx.com.cn)使用统一下发的学习卡在线学习,或下载中小学网络党校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登录学习。

培训分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在线考试、研修总结四个环节,学员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45分钟/学时)的学习任务,其中视频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主题研讨、在线考试、研修总结三个环节共计8学时,达到考核要求方可获得学时证明。

五、有关要求

1.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细化要求,参照《培训名额分配表》足额选派参训学员,并认真做好培训宣传和总结工作。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学员组织管理工作,督促用好网络培训资源,把握好网络学习进度。

2.各省级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人,填写《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见附件2),统一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11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参训学员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及时进行总结,报送培训组织、学习收获、典型事例等情况。鼓励参训学员结合培训情况和个人工作撰写研修总结,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参训学员数的1%遴选优秀案例,报送至电子邮箱,优秀案例将在中小学网络党校宣传展示。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参加本次网络培训的学员学习时长,计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5.本次培训经费由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不向任何学校和个人收取培训费用。

六、联系方式

1.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1)京、津、冀、鲁

联系人:王威威  010—69263804、69263814

(2)沪、苏、浙、皖、豫、鄂

联系人:张志华  010—69205993、69228543

(3)闽、赣、湘、粤、桂、琼

联系人:刘春晓  010—69296853、18511186281

(4)晋、辽、吉、黑、贵、云、陕、甘

联系人:袁宏伟  010—69225406、69249580

(5)内蒙古、渝、川、藏、青、宁、新

联系人:刘宴彬  010—69224150、69240058

2.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联系人:陈晓宇

电 话:010—66096919

附 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docx

     2.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docx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