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以心育心 知心育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发布时间:2022-04-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扰或问题。因此,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文件要求,促进中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持续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结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际,面向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组织开展“以心育心 知心育人”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更新育人理念,提高专业素养:引导学员深入理解和把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总体精神和基本要求,了解并实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理念,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素养。

2.强化专业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帮助学员巩固基础理论,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掌握方法技能,借鉴经验,自主反思,行动改进,实现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专业化开展。

3.不忘初心,潜心育人:激发学员职业热情,树立积极心态,提高个人修养,促进自我成长与发展,提升育人质量。

二、培训对象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等。

三、培训时间

学习周期为3个月。循环滚动开班,具体开班时间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四、培训内容

结合中小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点与需求,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政策解读与理念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构建、心理健康活动设计与实施、心理健康课程设计与实施、、学生常见心理问题与辅导、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生涯规划与学生发展、协同心育的路径与方法、个人成长与专业发展”十大课程模块,具体课程设置可结合各地区或各校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五、培训形式

1.学习方式:学员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网址:www.enaea.edu.cn),或下载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2.学习环节:培训主要包括异步在线学习、同步在线分享、主题研讨、专家答疑、研修心得与成果等环节,要求学员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我院也可根据各参训单位具体培训需要,“量身制定”学习内容和考核环节。学员完成相应环节考核要求,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费用为200元/人,主要包含师资、课程使用、带宽流量、技术平台使用及维护、教学服务与管理等费用。由参训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汇款或转账请标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专业能力综合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拍照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以便核查。

七、报名事宜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可统筹安排,学校也可自主报名。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具体开班时间、培训形式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省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京、津、冀、鲁                                     王威威 010-69263804

湘、粤、赣、桂、琼、闽                        刘春晓 010-69296853

沪、浙、苏、豫、皖、鄂                        张志华 010-69205993

云、川、蒙、新、藏、青、宁                 刘宴彬 010-69224150

陕、晋、贵、黑、吉、辽、甘、渝          袁宏伟 010-69225406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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