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8-04-26

教育部简报〔2017〕第46期

山东省潍坊市认真贯彻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党员队伍和党的工作强起来,为中小学校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完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明确由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市级层面成立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办公室,县市区成立教育工委,将辖区内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全部划转教育工委管理。建立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派员列席所属学校党组织会议制度,实行党的建设重点工作每月一次调度进展、每季度一次集中展评、每年一次观摩交流,确保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落地见效。制定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和督导评估办法,将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前置指标,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督导,加强过程性监督。

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完善学校议事决策制度,构建以党组织为政治核心,以学校章程为统领,学校理事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为一体的依法自主办学机制,党组织全面参与讨论决定学校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点项目、重大改革,保证对决策实施的监督。全面推行党建工作清单制度,制定党组织书记、分管副书记抓党建职责清单27项,党组织必须集体研究事项清单20项,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15项,并组织党员教职工制定岗位清单,形成健全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依托学区制管理改革,健全城乡中小学校党组织互帮互助、联建共建机制,促进人财物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和党建基础薄弱中小学校倾斜。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采取财政支持等方式,加强基础保障。

突出政治功能,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采取单独组建和联合组建、挂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按照群众基础好、党性观念强、组织能力强、教学能力强“一好三强”的标准,选优配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94.2%的中小学校实现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创建4个“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创新先行区”和100所“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挖掘、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党建工作典型。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制度,分层分类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构建党员亮身份、作承诺长效机制。组建党建培训课程开发团队,设立“课程超市”,由参训党员自主选择学习内容。推行中小学校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任职资格制度和后备培养制度,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实现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

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抓好中小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学校党组织为主导,把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开发励志修身、体验感悟、实践探究、家庭教育等560门活动育人课程,推出“微德育”课程,组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展板展示、经典诵读、动漫设计、视频展播等活动,抓好教室、寝室、图书馆等教育阵地,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成立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中小学生成长导航站,每年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咨询服务200多场次,助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师德师风建设为主线,建成覆盖全市8.9万名教师的师德考核库,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