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用‘心’育人 浸润成长” ——2023年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部/ 发布时间:2023-06-19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落实落细,持续提升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促进中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开展“用‘心’育人  浸润成长”——2023年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为保证培训顺利实施,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中小学全体教师(班主任、学科教师)。

二、培训目标

1.更新育人理念,提高专业素养。引导学员深入理解和把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等文件的总体精神和基本要求,践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理念,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素养。

2.强化专业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帮助学员巩固基础理论,掌握方法技能,借鉴经验,自主反思,行动改进,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实现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专业化开展。

3.不忘初心,潜心育人。激发学员职业热情,树立积极心态,提高个人修养,促进自我成长与发展,提升育人质量。

三、培训时间

学习周期为3个月。具体开班时间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围绕主题与目标,设计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系统课程。设置“理论素养与理念提升、和谐关系营造、师生沟通艺术、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设计与教学、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应对、危机预防与干预、教师心理调适与成长关爱”七个课程模块,提供60学时(45分钟/学时)课程,学员需完成32学时学习任务(具体课表详见附件1)。

五、培训形式

本次网络研修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网络党校平台http://www.zxxdx.com.cn/)组织实施,通过课程学习、直播分享、主题研讨、专家答疑、研修总结等环节开展。参训学员下载“学习公社”进行实名注册(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登录后使用学习卡卡号,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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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可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需求进行自主学习。

2.直播分享。邀请中小学心育专家、区县校心育工作者及学员,针对“危机预防与干预”主题开展直播分享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工作问题解决方法,展示心育工作成果,促进区县、校际之间的心育工作质量的提升。

3.主题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学习心得和工作实际进行互动交流,分享学习成果。

4.专家答疑。邀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担任项目指导专家,学员可在班级内的“专家答疑”栏目向专家提问,专家根据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文字答疑。

5.研修总结。本次培训要求学员提交研修心得与实践成果,提交形式为文本或视频,学员结合所学内容和实际工作情况完成相应的研修总结,项目组择优推荐至学习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六、考核评价

为保证培训实效,项目组将根据各项研修活动中的参与情况,秉承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给予学员全面客观的评价。本次培训共计完成40学时的学习任务,80分以上为合格。参训学员完成培训各环节考核要求,达到规定的结业标准后,可在线打印相关学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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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实施

为保证此次培训过程顺利实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与合作单位联合组建培训管理团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协调,以“省(地、市)或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并填写参训回执表(详见附件2)参加培训。

八、相关事宜

1.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200元/人(含课程使用、流量、专家答疑、直播费用、技术平台使用及维护、教学服务与管理等费用)。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汇款或转账请标注“2023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拍照发送邮箱enaea@naea.edu.cn,以便核查。

2.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春晓

联系电话:010-69296853、18511186281

附件:参训回执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部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