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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中小学德育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来源: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发布时间:2021-06-18 08:40

教基司函〔202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德育工作水平,经研究,我司决定举办全国中小学德育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本次培训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按照“示范引领、能力为重、分类施训”的原则,立足德育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需求,以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德育工作队伍培训,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10月15日。其中,6月28日至7月11日为报名阶段(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2);7月12日至9月30日为学习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总结阶段。

三、培训对象与人数

1. 德育骨干示范培训:培训中小学德育骨干,包括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德育工作的相关同志等10000人。

2. 班主任示范培训:培训中小学骨干班主任10000人。

3.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示范培训: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0000人。

以上名额分配见《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培训安排

学员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网络党校学习平台(网址:www.zxxdx.com.cn)在线学习,或下载中小学网络党校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登录学习。

培训分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在线考试四个环节,学员须完成不少于30学时(45分钟/学时)的学习任务,其中视频课程学习22学时,主题研讨、心得撰写、在线考试三个环节计8学时,达到考核要求可获得学时证明。

五、有关要求

1. 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细化要求,参照《培训名额分配表》足额选派参训学员,并认真做好培训宣传和总结工作。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学员组织管理工作,督促用好网络培训资源,把握好网络学习进度。

2. 各省级和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人,填写《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见附件3),统一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1年7月11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

3.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参训学员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及时进行总结,报送培训组织、学习收获、典型事例等情况。鼓励参训学员结合培训情况和个人工作撰写德育工作案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参训学员数的1%遴选优秀案例,报送至电子邮箱,优秀案例将在中小学网络党校宣传展示。

4.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参加本次网络培训的学员学习时长计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5. 本次培训经费由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不向任何学校和个人收取培训费用。

六、联系方式

1.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黄老师

电  话:010-61264940,18511189687   

010-69244426,18612973087

邮  箱:zxxdx@naea.edu.cn

2.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联系人:丁 坤

电  话:010-66096919

附件:1. 培训名额分配表.docx

   2. 网上报名操作指南.docx

   3. 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xlsx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1年6月24日